庐山西海会计核算中心专职会计人员招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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庐山西海会计核算中心专职会计人员
招聘公告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要求,实行公开招聘,择优聘用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(一)招聘岗位
拟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3 名(工作压力较大,建议男性),男性45岁以内(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,含1月1日出生),女性40岁以内(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,含1月1日出生)。
(二)招聘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3.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4.具有会计、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;5.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;6.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,具有一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;7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招聘程序
1.报名(复审)地点: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财政局办公室(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巾口乡湖滨大道)。
2.报名要求:应聘人员先将简历及相关资料发至邮箱进行初审,邮箱:286717936@qq.com。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复审,现场复审时需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,复审日期: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4日。
3.审核:按照“边复审、边面试”同步的要求,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。通过资格复审及面试后,进入体检环节,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,费用自理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4.聘用经体检合格的人员,办理相关聘用手续,试用期三个月。试用期满,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,聘期一年一签,在聘期内,如有违法违纪行为,或经考核不合格者,终止劳动合同,取消聘用资格。聘用期间,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,若两次考核均不合格,则解除聘用合同。聘用期结束后,表现优良者将予以续聘。
四、工作具体内容及待遇
(一)工作内容
1.负责全区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(不包含乡镇),统一办理账务处理、报表编制、决算汇编等业务。
2.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,对各单位原始凭证、报销单据、合同协议等进行审核把关,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提出整改意见。
3.配合财政局开展预算执行管理、国库集中支付、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,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提供数据支撑。
4.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、装订、归档和移交,确保会计资料完整、真实、安全。
5.负责财政收支、资金流向等核心数据的保密管理,落实信息安全和保密制度。
6.完成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工作。
(二)待遇及福利
人员工资:薪酬面议,养老保险金、医疗保险金(含工伤保险)将按照国家和本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,个人缴费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;提供餐卡、住宿按管委会统一标准安排;其他福利按照临聘人员待遇统一发放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未尽事宜由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财政局解释。
2.咨询电话:15279229553 张先生。
2025年12月29日
